为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提升他们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1月26日上午,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应邀参加德润中学举办的“散学典礼暨法制安全报告会”专场活动。由鱼峰法院民二庭法官韦欣主讲,全校师生共计500余人参加。
在2017年7月的暑期散学典礼上,韦法官就青少年应该注意的一些刑法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希望同学们懂法,守法,更要用法保护自己。而法律并没有离我们特别遥远,一个小习惯或者小行为可能就会让同学们成为别人口中所称的熊孩子。故此次冬季散学典礼,韦法官和大家交流了常见的民法问题。因为在座的同学们都是中学生,故讲座以一个网络流行段子作为楔子:一滴水从很高很高的地方自由落体下来,砸到人会不会砸伤?用常见的生活现象引出一个安全法制问题:高空抛物。提醒在座的同学们,一定要小心高空坠物伤人。因为其实施的是残忍的连坐责任制度。此后,韦法官又以提出问题的方式引出了不同类型的民事行为处理方式:一是饮用了酒店高价格洋酒是否需要按标价付款?二是寒假期间收到的压岁钱属于未成年人还是监护人?三是明星们经常被偷拍,可却还是要让渡一部分隐私权给公众,那么我们普通的民众享有的是绝对隐私权还是相对隐私权,把同学的隐私放到微博上是否已触犯他人隐私权?四是给同学们起侮辱性外号是否已侵犯他人的人格权。综合以上的几个案例,韦法官提醒同学们切勿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人身权,不得泄露他人隐私,不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最后,韦法官对各位同学提出期望:“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从小事做起,规范自己的行为,提高法制意识,在保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同时,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利,用法律为自己的青春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