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上午,自治区高院执行庭副庭长刘琼珍一行5人来到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就诉讼保全案件进行调研和座谈交流。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韦飞宇陪同调研。鱼峰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卫华,执行庭庭长黄钿及立案庭、民一庭和民二庭相关代表均参加了座谈。
会上,鱼峰法院副院长贺卫华首先向调研组介绍了当下该院执行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及成效,并针对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希望高院在基层法院执行庭人员的配备及编外人员执行公务证的问题予以支持、帮助。
随后,高院执行庭副庭长刘琼珍按照诉讼保全案件具体实施的指导意见调研提纲,分别向各个庭室的代表了解开展诉讼保全案件过程中常出现的问题,并征询代表们对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会谈过程中双方重点就诉讼保全负责实施的部门、诉讼保全的裁定做法及在财产保全中,使用执行指挥系统查控的财产应注意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交流。该院各个部门代表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了保全系统的预警、第三方协助、房管部门回复信息迟缓和信息化建设等问题,并希望高院在制定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时兼顾原则和例外,考虑各地实际情况,不要一刀切。
紧接着,刘副庭长听取执行庭法官冯旭东汇报执行难案的情况,并针对该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重点阐述,希望得到高院帮助协调解决。
最后,刘副庭长表示鱼峰法院提供的意见很宝贵,反映的问题切入实际,意见、建议中肯具有针对性,她将结合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写入调研报告,为制定出切合基层法院实际的诉讼保全案件具体实施的指导意见提供详实的参考依据,更好的服务诉讼保全工作,规范诉讼保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