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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峰法院与鱼峰交警大队召开业务交流座谈会
作者:李佳军  发布时间:2017-03-15 15:21:46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高效快速审结“醉驾”案件,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3月10日上午,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鱼峰大队副大队长卢钢、内务中队长李连妹一行二人,到鱼峰区人民法院刑庭召开业务交流座谈会,该院刑庭两名案件审理骨干参加了座谈。

    会上,鱼峰法院刑事法官首先介绍了醉驾入刑以来,该院审理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及工作特色。随后,双方就办理危险驾驶案件中如何具体适用量刑情节、缓刑适用以及公检法三方工作如何相互衔接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研讨,并对部分疑难案件进行了详细剖析。通过座谈,双方针对存在的问题,达成了一致共识。一是强化证据意识,交警部门在案件发生后获取的第一手资料尽可能做到详实,对涉案人员的前科、投案等问题查清查实,加强证据收集的全面性、及时性,为法院案件的快速审结打下基础。二是构建联动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疑难案件交流会等形式,互通情况,及时研判,建立便捷有效的沟通渠道,形成信息共享机制,构建打击犯罪的合力。

    通过此次座谈会,双方均表示,将在今后的危险驾驶案件的处理工作中加强相互协作,通过沟通交流达成相互间紧密的支持与配合,高效打击危险驾驶犯罪,力求实现共同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作出新的努力。

来源: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覃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