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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峰法院:《反家庭暴力法》宣传走进社区
作者:覃丽梅  发布时间:2017-03-08 11:25:05 打印 字号: | |

    自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已有一年,为进一步深入宣传《反家庭暴力法》,提高公民反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在全社会营造反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浓厚氛围,促进家庭和美,社区和谐,3月3日上午,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的黄爽、邱媛、林兰兰和侯佳利等4名法官到龙擎苑社区,设法律咨询台,面对面的为社区群众提供《反家庭暴力法》内容的详细解答。

   “法官,我儿媳妇平时都不搭理我,我平时跟她说话都经常不太理睬我,这是不是家庭暴力?”法官们刚摆好咨询台整理宣传资料时,一位八旬老太就坐过来问道,黄爽法官于是放下手中的活,耐心的倾听老太与其媳妇的相处模式及生活细节,根据老太的叙述解释了“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其媳妇的行为未构成家庭暴力行为,并结合了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例,讲解家庭暴力行为的表现形式及认定、取证、预防、救助等问题。随着黄法官与老太一问一答的深入交谈,围上来咨询的群众越来越多,一时,群众的询问声,翻看宣传册的声音,让这个沉静的早晨顿时热闹起来。

    据了解,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册100多份,接受咨询40余人,深受当地社区干部和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并希望鱼峰法院经常进社区开展一些这样接地气,近群众的普法活动。

来源: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覃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