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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峰法院:节前发放司法救助金为困难群众“雪中送炭”
作者:黄思诗  发布时间:2017-01-26 10:50:44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保障执行申请人的合法利益,化解社会矛盾,1月25日下午,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召开司法救助款发放大会。此次司法救助款集中发放流程,同步视频连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柳州中院执行局局长贾震远程参与此次活动。鱼峰区政法委副书记于伟,鱼峰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贺卫华,立案庭副庭长周钢参加了本次大会,将9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发放到那些确有困难、急需帮助的申请人手里,在春节即将到来之际,为执行申请人送上了温暖的关怀。

    “快要过年了,没想到法院还想着我们,给我们申请到司法救助金,谢谢鱼峰法院,谢谢执行法官!”1月25日下午,当王某春从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司法救助金发放大会上,领到2万元司法救助款时喜不自禁,连声向法官们表示感谢。

    据了解,王某春的父亲王某福因为一起交通事故不幸遇难,鱼峰法院依法判决肇事者向王谋福的家属支付赔偿金443560元,但肇事者家庭也十分困难,无力支付巨额赔偿,也无财产可供执行。为了解决王某春家面临的实际困难,法院主动为其申请了司法救助金2万元,解决了她的实际问题。

    同样领到救助款的覃某松说:“我的案子通过了一审二审,反正很难执行,因此我跟执行局造成了一些误会,但是今天他们还是给我考虑了这个司法救助,我心头很高兴。

    鱼峰区政法委副书记于伟在发放仪式上强调,这笔司法救助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的手上,可缓解他们一时之急,不过发放救助金的最终目的是增强大家面对困难的勇气,点燃工作和生活的热情,走出案件阴影,努力工作,尽快摆脱困境。

    据悉,1月18日上午,鱼峰法院召开的涉民生案件案款发放大会中,已集中兑付执行案款3800余万元,此次司法救助集中发放大会共为8案8名困难申请人现场发放司法救助金9万元,司法救助对象均系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其亲属或本人遭受人身侵害,导致申请人家庭生活困难或无钱救治伤病等,而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

    鱼峰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贺卫华表示,在2017“执行年”到来之际,鱼峰法院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人权保障理念为指引,加大对涉民生执行案件的清理力度,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切实保障涉民生案件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让司法关怀温暖申请人的四季。

来源: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覃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