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法院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在狠抓案件质量的同时,积极推进繁简分流、简案快审工作,深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快速高效办理各类轻微刑事案件。12月16日上午,该院启动“简案快审”程序,集中开庭审理了6起盗窃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宣判,6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判,不再上诉。整个过程从开庭到宣判仅仅用时30分钟,极大提高了司法效率。自治区、柳州市及鱼峰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自治区高院、柳州市两级法院刑事审判人员,柳州市两级检察院检察员,柳州市公安局鱼峰分局教导员以及柳州市鱼峰区司法局人员参加了当天的庭审观摩。
随后,在鱼峰法院视频会议室召开了简案快审座谈会。会上,柳州市两级法院向自治区高院汇报了简案快审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自治区高院刑一庭钟自彬副庭长对试点法院取得的成效表示了肯定,并提出了指导意见。钟副庭长指出,在继续推进刑事案件简案快审工作中,一是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各类刑事案件适用简案快审,法院要加强与公、检、司方面的配合,做到公安局集中移送、检察院集中起诉,法院集中审理,司法局提前社会调查,充分发挥“简、快”的优势,尽可能缩短办案期限扩发简案快审适用范围;二是要往后延伸,简化法律文书和程序性事项,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做到减程序不减权利,不断提高办案效率;三是做好简案快审案件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为总结经验做法、解决存在问题提供依据,并形成试点工作经验。随后,与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此次刑事案件简案快审的庭审活动进行了点评,代表们表示此次庭审严格按照程序依法进行审理,程序正当,同时简案快审机制的运用又有效地提升了庭审效率,实现了司法的公正与效率的统一。
据悉,作为试点法院,鱼峰法院创新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进行分流办理,有效实现了轻罪与重罪的快慢分道,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让公平正义提速。2016年1-11月,该院共受理刑事案件708件,其中适用简案快审机制审结轻微刑事案件463件,占全部受案数65.4%,当庭宣判率100%。一是优化审理模式,推进审判环节集约化。对多起简易案件,集中受理、集中审理,优化分案制度,统筹确定承办法官,合理安排庭审时间和审判法庭,实现开庭排期均衡高效。二是建立健全“两项机制”,有效整合司法资源。建立外部的快侦、快诉、快审的快速办案联动机制和内部的案件快速流转机制,为案件审理开通“绿色通道”,有效保证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三是推进审理人员专业化,助力案件快审快结。实行“专人专审”的模式,精选专业素质过硬、综合业务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专门审理此类案件,为轻微刑事案件量身打造专业化办案小组。四是完善社会调查制度,实现轻刑案件全方位提速。积极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会同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开展社会调查,助力轻微刑事案件快审快结。五是坚持审判效率与审判效果的有机结合。始终坚持效率与效果的统一,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以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为切入点,明确案件流转程序、岗位责任和人员分工,建立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