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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峰区法院法官讲师团以法治安在行动
作者:欧阳九林  发布时间:2016-12-01 15:15:44 打印 字号: | |

    针对江西丰城电厂倒塌重大事故,11月29日下午,柳州供电局召开以法治安会议,特邀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法官讲师团周灿法官主讲《以触电案件引伸的依法治安思考》法制讲座。参加讲座的有市供电局书记莫新展、局长邹晖等局班子成员、中层管理层成员及各县市电力系统负责人共150多人。

    周灿法官在讲座中分析了今年1至6月安全生产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总结了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周灿法官从一起触电人身责任损害纠纷案件,分析在民事侵权中将承担的法律责任。2010年7月13日傍晚,王某在隆林三中校园做完工后走到校园一平地时,被跌落在该场地的高压输电线电击烧伤。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和高院再审,认定供电公司在输电线路被雷击断落后未及时消除危险是本事故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接下来周灿法官从玩忽职守的刑事案件入手,分析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2013年10月左右,被告人曲某在任国网山东莱西市供电公司某镇供电所所长期间,明知辖区内某段线路下堆放的沙堆已小于安全距离,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在下发了两次整改通知书后,曲某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既未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沙堆进行进一步处理,也没有及时将该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致使该沙堆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一直没有得到排除,导致2014年2月15日莱西市某镇一名女童王某某在该沙堆上玩耍时触电身亡。

    周灿法官结合案例、生动讲解,法制讲座得到与会人员的充分肯定。徒法不足以自行,任何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都需要人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监管当然也不例外。同样依法治安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鱼峰区法院法官讲师团通过潜移默化的宣讲,充分发挥防范引导作用。

来源: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覃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