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执行月活动进一步开展,11月10日上午,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召开执行月通报暨执行款发放大会,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黄敏,鱼峰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庭庭长贺卫华,执行庭副庭长罗水祥等参加活动。
会上,鱼峰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庭庭长贺卫华向到场的媒体和申请执行人通报了该院开展“执行月”活动以来的情况、采取的执行措施和成效。随后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黄敏发言,其对鱼峰法院“执行月”的成果表示高度肯定,并鼓励在11月1日到11月30日的第二个执行月活动,继续发扬第一次执行月行动的扎实举措及灵活机动的执行方式,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进行执行款发放时,42个申请执行人洋溢着轻松的笑容按法院规定的领取程序,与承办法官办好款项发放手续,依次领走属于自己的款项,整个发放过程秩序良好。中国银行柳州分行代表人从该院执行庭副庭长罗水祥手中接过223402.5元的汇票,他当场激动地握住罗副庭长的手表示感谢,并向该院赠送一面公正高效、执法为民的锦旗,表示对执行庭的执行工作效率及作风表示满意和赞扬。
据悉,本次执行款发放大会共对42起涉及民生、金融等执行案件的案款发放,发放执行款总计2323万余元。在开展第二次执行月活动以来,目前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120件。该院坚持“严”字当头,充分运用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8人,对6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限制出入境3人,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