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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为物业公司“把脉” 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作者:欧阳九林  发布时间:2016-11-02 17:28:21 打印 字号: | |

      10月28日下午,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4名法官受柳州市泓福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邀请,为其进行物业纠纷法制讲座。针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逐年增多,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矛盾越来越尖锐的问题,柳州市泓福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林宇想改变业主对物业公司的看法,提升物业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决定请法官为物业公司“把脉”。

      当天下午,柳州市泓福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主会场座无虚席,公司管理层60多名领导聆听法官讲座,各分会场通过网络电视进行观看。 法制讲座由鱼峰区法院周灿法官主讲,周法官从法律、法理层面进行分析,首先从鱼峰区法院近年来受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逐年增多的原因、特点、热点、难点等方面进行分析。其次在法律适用方面,主要从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和承担哪些义务;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与正式物业服务合同的衔接;停车位、停车库的所有权及停车费、物业服务费的诉讼,业主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救济;业主利用小区空地搭建建筑物是否合法;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在房屋装修损害的法律适用问题等热点、难点进行讲解。周法官还用身边典型物业纠纷案件进行讲解,便于与会人员加深理解。

      立案庭庭长欧阳九林从物业管理层面进行分析,提出从牢固树立物业公司及其人员的服务意识,加大物业管理的投入力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加强与业主沟通对话等四方面,提升物业管理的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

      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唐月琴、审判员李旎则从审判实务层面回答了与会人员的提问,如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中的违约金和滞纳金问题,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地位问题、业主委员会侵害物业公司合法权益问题。 据悉,柳州市泓福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是一集团控股的专业物业服务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家物业管理企业一级资质。公司在管项目达三十余个,签约管理面积近300万平方米,服务类型涉及高档住宅区、别墅、办公楼、学校、政府机关等多种业态的物业。

来源: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覃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