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下午,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与中国工商银行柳州市鱼峰支行举行个人法拍房贷款合作签约仪式。鱼峰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阮展睿与工行柳州市鱼峰支行行长林伟荣正式签订协议,今后,参加鱼峰法院房产拍卖的竞购人,在缴纳拍卖保证金后,可以通过申请工行的法拍房贷款来支付剩余款项,降低竞购人的付款压力。
随着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快速发展,覆盖全国范围以及各种财产形式的执行查控体系已经建立,在解决“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问题上取得重大突破。其中房产是执行工作中的重要执行标的物,对执行房屋进行司法拍卖也是兑现申请执行人权利的重要手段,但是由于房产价值较高,而房产项目的买受人需要一次性支付全部成交价款,且付款时间较短,高额的支付压力将很大一部分意向竞买人拒之门外,最终造成房产流拍,导致成交率低,赢了官司的当事人也还是拿不到执行案款。
为有效解决这一难题,鱼峰法院积极调研在司法拍卖中为竞买者引入银行贷款的可行性,并就该问题与中国工商银行柳州市鱼峰支行进行多次协商,成功就个人法拍房贷款问题达成共识,为符合条件的竞买者提供按揭贷款服务,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执行基准利率。
实现司法拍卖按揭贷款是鱼峰法院积极践行解决执行难的一项重要举措。司法拍卖按揭贷款破解了买受人一次性付款难的问题,降低意向竞买人融资成本,提升意向竞买人的延期支付能力,从而扩大购买涉诉房产的受众面,提高房产拍卖的成交率和溢价率,实现申请人的利益最大化。目前个人法拍房仅限于个人住房,鱼峰法院将积极争取将贷款向商铺、土地等标的物拓展,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