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午,自治区高院立案庭庭长梁瑜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行3人来到鱼峰法院,就鱼峰法院申报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单位情况进行调研考察和座谈交流。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岗,立案庭庭长庞雪梅,副庭长蓝丽霜等陪同考察。鱼峰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华,立案庭庭长欧阳九林参加了座谈。
会上,鱼峰法院罗华副院长向考察组介绍了该院的基本情况及申报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单位的优势和亮点。她表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按照自治区高院关于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该院工作实际,将在新的审判大楼因地制宜、重新规划,将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集规范化、信息化、便民化、智能化于一体的便民服务中心。
随后,考察组一行查看了鱼峰法院新建的办公大楼、立案大厅、诉讼服务中心、律师实践基地等处,详细了解了该院立案窗口“一站式”服务、自助式查询、便民导诉举措,以及该院在开展诉前调解、诉前对接、律师实践基地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具体做法及成效。
考察组表示,鱼峰法院在建设诉讼服务中心试点工作中,大胆创新,勇于实践,通过此次调研考察,对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有了更全面深入的了解,从中也吸收了好的经验及做法,对于广西其他各级法院今后改进工作、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都将起到很好的参考借鉴作用。同时希望鱼峰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参照区内外法院的成功做法,不断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力争打造全区一流的诉讼服务中心。
据了解,鱼峰法院将在新办公大楼一楼打造面积约1100平方米的诉讼服务中心,左边为诉讼服务大厅,设有导诉区、自助服务区、立案区、等候区、法制宣传区、诉讼服务区等。右边为功能区,设有申诉接待室、听证室、律师阅卷室(律师工作室)、信访室、公诉人室、远程视频接访室、12368热线和心理咨询室。并在二楼设置7个诉前调解室,功能区还可根据需要增加用房。鱼峰法院在积累了丰富的试点经验的优势中,有足够的信心做好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