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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简会风 求真务实共商刑事司法新对策

——鱼峰区公检法三机关召开刑案办理联席会议
作者: 谢剑峰  发布时间:2016-04-13 09:04:02 打印 字号: | |

    习近平同志指出,党风决定文风,文风体现党风。为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精简会风、“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的指示精神,2016年3月24日下午,柳州市鱼峰区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在鱼峰法院召开了一次时间短暂、发言精炼、质效显著的联席会。这也是公检法机关就刑事司法政策与方式定期交流、沟通,互促互进的业务交流例会。鱼峰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公诉科科长李静、副科长覃孟术,侦监科科长何亮,鱼峰分局副局长黄柳,柳东分局副局长彭健松,鱼峰交警大队副队长党军及各刑侦大队负责人均参与了会议。会议由鱼峰法院党组成员、刑事主管副院长阮展睿主持。

    会上,首先由鱼峰法院刑庭庭长侯宇虹传达了由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共同印发的《关于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文件要求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轻微刑事案件上开启“绿色通道”,即实现快速侦查、快速审查起诉、集中迅速开庭审理和宣判,进一步实现案件的繁简分流、轻案快办,提高刑事办案速度,提升司法效率。各部门对于这一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均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并对可能面临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随后,与会单位分别就各自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了自我剖析,并就与其他部门之间工作对接上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挑刺”,这是联席会议的固定程序。通过自我查摆和挑刺,旨在进一步严格按照刑事诉讼程序来办案,进而达到案件质量过硬、杜绝冤假错案的目的。

    最后,公检法三机关就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比如对于涉案赃物的管理问题,应该在案卷材料中得到体现,明确赃物的下落。对于因不能羁押后逃跑再挂网逃的被告人的追查、移交问题,则需要与司法局、看守所等建立协作关系。

来源: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