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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峰区法院举行律师实践基地揭牌仪式
作者: 欧阳九林  发布时间:2016-03-21 17:52:44 打印 字号: | |
    3月4日上午,广西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隆重举行“律师实践基地”揭牌仪式,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闭文军、柳州市司法局局长李绯、鱼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宁参加了仪式并讲话。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庞雪梅,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郭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赵波,柳州市律师协会会长覃世东、副会长李杰、刘俊雄以及鱼峰区法院中层以上领导、实习律师等40余人参加仪式。揭牌仪式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罗金新主持。
    伴随着热烈的掌声,自治区高院副巡视员林立,市中院副院长闭文军、市司法局局长李绯和鱼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宁为实践基地揭牌。“律师实践基地”的成立,标志着鱼峰区“1+N”多元化纠纷化解格局的形成。
    市中院闭文军副院长充分肯定了鱼峰区在推动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对接、拓展青年律师培养途径方面的有益探索,他要求:一是将持续推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纠纷解决机制与诉讼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二是加强行业性、专业性纠纷解决组织建设,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商事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三是法院应在立案前、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贯彻落实调解优先理念,把法院调解力量与建立律师调解员、专家调解员制度,发挥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化解纠纷作用结合起来,整合纠纷化解资源,畅通的案件分流机制,最大程度地满足当事人的多元司法需求,并做好司法确认制度,审查好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发挥人民法院为非诉纠纷解决方式提供司法保障的功能,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同时,柳州市司法局长李绯也对柳州市律师协会、鱼峰区法院在推进和建立“律师实践基地”所作出的努力表示感谢,他要求:一是通过与鱼峰区法院建立完善联合调解、现场调解等机制,形成“平台共建、资源共享、纠纷共调”的矛盾化解机制,有效维护社会的稳定;二是将诉调对接的工作优势延伸到社区,创新工作方法,形成各职能部门相互联手、联调、联动,多种调解手段协调运作,尤其是要继续引导律师参与到各城区的纠纷调解工作中去,提高矛盾化解实效;三是要继续打造好人民调解实践基地,为青年律师提供接触社会、了解民生、积累经验的平台,实现青年律师社会责任感和专业能力的双重提升。 
    鱼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宁表示:要深刻认识到律师参与调解工作的现实意义,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努力拓宽渠道,不断完善律师参与调解工作的机制建设,确保调解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力求形成各方参与、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提高纠纷化解效率,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促使矛盾纠纷通过更加便捷、经济、高效的途径得到解决。希望双方携手并进,共同发展,互利共赢。
近年来,鱼峰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提出的“国家主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现代纠纷解决理念,引进专业力量参与鱼峰区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诉调对接工作,为青年律师的培养开拓阵地,鱼峰区法院会同柳州市律师协会率先在柳州市城区法院设立“律师实践基地”。













来源: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