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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中院对鱼峰法院执行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作者: 邓珊珊  发布时间:2015-12-04 13:02:58 打印 字号: | |

    为提高办案效率,改进司法作风,进一步了解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年底开展情况及“执行队伍教育整顿暨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工作开展情况,11月30日下午,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贾震,执行局审判员李小红来到鱼峰法院进行走访调研与指导。鱼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金新,党组成员、副院长罗华,党组成员、执行庭庭长贺卫华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罗金新院长对鱼峰法院2015年1至11月执行工作的情况做了汇报。

    2015年1至11月,鱼峰法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创新案件执行工作思路与举措,狠抓执行案件质量和效率,有力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裁判的权威性,提升了司法的公信力。主要做法有:

    一是建立分段集约机制,加强节点控制。鱼峰法院在全市率先实行“分段集约执行”机制。在执行庭内设执行调查组、执行实施组和执行裁决组。将财产调查、财产控制、财产处置三个阶段,分别交由不同组负责,将执行流程分段细化,实行流水作业,打破以往“一人包案到底”的执行模式;同时对在执行中容易出现廉政问题的财产保全、评估拍卖、执行款物发放等环节,加强节点控制,实行流程跟踪管理和网上审批权限控制,形成“不能为、不敢为”的防范机制。

    二是创建执行“日志”,力推执行信息公开。执行的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必须完成对应的信息录入,电脑自动记录执行法官的工作轨迹,形成每天的执行工作“日志”,当事人凭借案件密码可通过语音查询系统或者法院官方网站动态查询、跟踪案件的进展情况。

    三是强化案件审限监督,利用审判管理信息系统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对案件审限、执行期限、查封冻结期限等于届满前予以自动提示预警,有效防止超期查封冻结发生,实现所有案件执行期限内结案率达100%。

    同时,罗金新院长还向中院汇报了鱼峰法院关于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的情况。

    贾震局长对鱼峰法院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及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的情况予以充分的肯定,并强调,距离2015年12月20日全年结案日期还有不到20天,积案清理工作迫在眉睫,全院干警要克服一切困难,下大力气抓好年终清案工作,力争在最后两个月完成结案率83%的目标任务,共同打好年底最后一战。

来源: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