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涉烟刑事案件的侦查、案件移送交接、审判等流程,11月19日上午,由柳州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牵头,特邀柳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六大队徐更生队长、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李静、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侯宇虹分别作为三家机构的代表,就各机关在涉烟刑事案件中所碰到的问题进行了研讨和交流,各个单位的代表约6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涉烟案件由于其具有隐蔽性、分散性、灵活性的特点,往往一些商贩挂着正当经商的名义却行无证贩卖卷烟的勾当,给打击此类犯罪、维护市场秩序带来了重重困难。为此,徐大队长主要从此类案件的侦破要点、侦破程序、侦破注意事项、证据固定等方面来阐述一线办案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所需要注意的问题;李科长则从程序上说起,对于稽查机关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就此类涉烟案件在交接手续上、前期调查取证上从合法性和合理性两方面进行了讲解,侧重对刑事侦查程序的严苛和细致。
作为解决涉烟刑事案件的最后一道关卡——法院,侯庭长从鱼峰法院近几年的涉烟刑事案件收案总数、判决情况、上诉情况等方面做了简要的介绍,同时对于侦查机关以及检察机关在对于涉烟案件证据上的一些轻微瑕疵进行了说明,并从法院在“以庭审为中心”的审判模式下,对于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方面的审查以及最终形成裁判要旨的法官内心确认过程进行了剖析,对稽查人员、侦查人员在一线办案过程中的行为从法院的视角进行了提醒。
前来培训的人员均表示此次培训能够很好的收到取长补短的效果,既能规范涉烟案件的稽查、侦查、取证,也能在此类案件转化为刑案后的司法流程中节约司法资源和成本,对于快速办理案件、严厉打击犯罪、净化烟草专卖流通市场秩序具有事半功倍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