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进一步促进执行公开。11月3日下午,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邀请鱼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宁、鱼峰区信访办主任刘莉,就我院立案执行的某机械有限公司与某工贸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对相关企业进行执行前走访调研,现场监督法院的执行工作。鱼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金新,党组成员、执行庭庭长贺卫华等陪同调研。
某机械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某工贸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场地租赁纠纷诉至鱼峰法院,经过审理该院判决某工贸有限公司应将承租的位于柳石路面积为3000多平方米的场地交还给某机械公司。后经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某工贸有限公司已将该场地转租给四家私人企业,且都尚在生产经营中。
由于案件情况较为复杂,为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鱼峰法院主动向区人大汇报案件情况,并邀请高主任参与该案的走访调研工作。在调研中,高主任深入了解涉案企业的租赁及生产经营情况,与该院罗院长共同研究执行方案,还积极协助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高主任表示,法院要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参与调解工作,避免双方矛盾的激化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以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据悉,鱼峰法院把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执行工作,作为破解执行难的重要突破口,及时向区人大汇报重大复杂案件,邀请人大代表现场监督、指导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也是该院进一步推动阳光执行工作发展,促进司法公开透明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