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柳州市环保系统环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7月28日,受柳州市环保局的邀请,鱼峰区法院行政庭在市委党校为柳州市环保系统各区县环保局行政机关人员进行行政执法培训。此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是行政诉讼法的修改等内容,并与环保系统各区县环保局140名工作人员展开学习与交流。
鱼峰法院成立了全区首个环境保护法庭,环保法庭和环保系统的学习交流恰逢其时。鱼峰区法院行政庭法官陈杨作为主讲人,就行政诉讼法的新旧对比,新修亮点,对行政执法的影响并结合环保案件依法行政中常遇到的问题展开课题。陈法官重点介绍了立案范围的扩大,跨区域管辖,口头起诉方式的增加,证据制度的完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复议机关成为共同被告以及执法过程中更加注重程序合法等新修行政诉讼法的亮点,这些新修改的亮点对于今后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行政行为的完善都存在着很多的挑战。
学员们在培训时认真听讲,形成良好的课堂氛围。讲课结束后,环保系统工作人员还对自己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送达难等问题提出自己的困惑,主讲人根据法律规定讲述自己的经验和方法,在与大家的讨论中总结出更为合法灵活的方法解决执法中的问题。大家自发用掌声表达了收获颇丰的心情。
柳州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宣传科科长张烈强在听课后进行总结:在现实执法过程中,效率和程序的冲突常常使得执法存在很多问题,但是新修的行政诉讼法从诉讼的角度起到进一步监督行政行为的效果,环保局在今后执法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合法性与合理性,依法行政维护法律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