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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驾护航促发展 服务企业出实招
鱼峰区人民法院促进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揭牌成立
作者:李丽  发布时间:2013-10-24 09:08:17 打印 字号: | |

为深化拓展各项服务企业的有效措施,切实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努力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1018日下午,鱼峰区法院“促进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揭牌成立。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闭文军,鱼峰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梁江,鱼峰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丁旭,中院民二庭庭长陈愿共同为该院揭牌。

“六个一”标准助推服务中心创建。鱼峰法院促进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以设定一间固定办公室,开通一条热线,做好一本台账,建立一套制度,充实一支队伍“六个一”标准完善该中心的建设。促进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主要在该院的民二庭开展,并整合立案、民一、行政、刑事、执行庭(局)的审判资源,形成合力。

“绿色通道”给力涉企案件。建立涉及企业案件诉讼的“绿色通道”,在公正裁判的基础上,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对涉及企业发展及权益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原则,依法审判,并给予必要的司法服务,及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财产保全方面,采取较为灵活的方式,对起诉并申请保全辖区企业的案件,慎用财产保全措施,尽最大可能保护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保证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走访培训延伸司法服务。定期组织法官走访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立法官与企业联系制度,帮助企业规范经营,提供司法服务。针对企业经营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并不断提高对各类敏感问题发展趋势的预测能力,与企业形成良性互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开展法律培训,利用个案形象地阐释艰深晦涩的法律条文和理论,最大限度预防和化解企业经营的法律风险。

坚持调解促进社会和谐。在审理涉及企业纠纷案件中,始终坚持将调解优先原则贯穿案件审理始终,依托人民调解、诉讼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机制,多做有利于双赢的调解工作,为企业发展消除不稳定因素,化解企业生存压力。引导企业把法律风险控制关口前移,实现从“事后维权”到“事先预防”的根本转变,推动企业规范自身行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重点宣传法院服务企业的先进事迹,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予以报道,形成宣传声势,对法院帮助企业解决的重大问题、取得的良好效果加大宣传力度。

    当天,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威尔姆预应力有限公司、方盛汽车贸易公司、大都混凝土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柳州分行等6家企业代表一同参加了揭牌仪式,并在座谈会上,为鱼峰法院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来源: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