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上班一族来说,经过五天的连续工作,到周末理应好好休息,让自己疲惫的身体得到放松。但是,对于一名为人民服务的执行法官来说,必须时刻把人民群众的事情放在心上,必须急当事人之所急,尽可能快速的把当事人的利益落到实处。尤其是对于那些老赖,东躲西藏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必须严厉打击。
覃某与齐某本为生意上的朋友,2012年3月,齐某向覃某约定订购的装饰材料(覆膜板及龙骨架配件)数量为4000平方米,上述材料以样板为准。尔后,覃某向齐某发货,齐某付了货款30000元,尚余195件覆膜板的货款没有支付。之后,齐某在安装使用上述装饰材料中,认为覃某提供的覆膜板存在质量问题,并去函告知覃某,覃某不予认可,齐某拒绝支付货款,遂引发纠纷。经法院一审判决,齐某应向覃某退还覆膜板合计195件(每件100片)。双方均没有上诉。
本来,欠债还钱,拿了人家的东西如果不需要就退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由于双方之间矛盾纠纷越来越大,齐某一直拖着不还。无奈,覃某只好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收案后联系齐某,齐某总是推三阻四,连法官的面都不见。最后法官严厉的告知其如果拒不履行,到时可对其进行相应的法律制裁。齐某才同意周末让法官和覃某一起去堆放覆膜板的地方拉东西,想以这个作为难题来为难法官。考虑到久拖不决对覃某没有好处,从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出发,法官同意周末去执行。在搬运过程中,由于判决书没有明确规定该以何种方式进行交付,对待搬运的费用问题双方又发生了分歧。执行法官只好再次做双方思想工作,由双方一起将覆膜板搬出屋里,由覃某喊车来拉。由于搬运人数较少,195件如果慢慢搬可能需要一天,于是执行法官也充当起了临时搬运工。经过四个小时终于搬运完毕,个个都已经是汗流浃背。搬运完后发现其中少了16件,齐某亦同意按原来价格进行补偿。至此,拖沓了一年多的纠纷,终于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