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7月19日,应鱼峰区法制办的邀请,行政庭庭长王擎晴、书记员李建参加鱼峰区201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会议。会上鱼峰区各主要执法部门进行案卷交叉互评、交流学习。在会上,王擎晴庭长从法院的角度,对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提出了四点建议:第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行政执法,事先进行告知,对于应该听证的必须举行听证,并给足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的时间;第二,要查清案件事实,做好调查笔录,准确适用法律;第三,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送达;第四,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见证,一个案件的见证人应该统一。通过这次会议,我们进一步加强了与鱼峰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交流和沟通,另一方面也拓展了我们的视野,对鱼峰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执法过程有一个更全面、更直观的认识,为今后的司法审查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