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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峰区法院审判员、共产党员唐月琴在鱼峰区事迹报告
作者:何芳  发布时间:2011-07-15 16:52:44 打印 字号: | |

    为了更好地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典型示范大行动”和“向身边党员学习”活动,在鱼峰区机关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7月14日,鱼峰区直属机关工委于举行“向身边党员学习”活动主题报告会。荣获全区法院“先进个人”、柳州市法院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鱼峰区法院审判员唐月琴同志作为鱼峰区机关党员学习的先进典型人物之一,在会上作先进事迹报告发言。

    唐月琴同志2005年7月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2006年考入鱼峰区人民法院,先后在刑庭、办公室、民一庭、审监庭、立案庭调解中心,现任调解中心审判员。作为一名女性,她有着朴素的情感和坚定的信念;作为一名法官,她政治敏感性强,识大体,顾大局,自觉维护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勤奋好学、爱岗敬业、踏实工作,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充分肯定。2010年3月至2011年4月,她共审结民商事案件265件,均以调解或经调解后当事人主动撤诉的方式结案,调撤率为100%。由于工作业绩突出,她被评为2010年度 “全区法院先进个人”,被自治区高院记个人三等功,并荣获柳州市法院系统“调解能手”称号。

    2010年8月5日,自治区政法工作会议在柳州召开全区维稳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等领导同志亲自接见了唐月琴同志,对她的工作给予高度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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